原本满心期待的婚礼
谁料竟出现“恶意弹窗”
尊严尽失
浪漫也沦为笑谈
婚礼变社死现场
600人见证尴尬
2023年3月,小李、小张与某婚庆公司签订《婚礼服务合同》,约定由该婚庆公司为二人统筹安排婚礼,并于婚礼举行前付清全款59000元。婚礼举行前,婚庆公司又与某司仪公司签订《司仪合作协议》,约定由该司仪公司为小李、小张的婚礼提供司仪服务。
婚礼当天,婚庆公司派驻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外场,司仪公司派驻司仪、督导、DJ三人,分别负责主持、引场、播放音乐和视频。令人意外的是,在新人入场环节,600人的婚礼现场后方的大屏幕上,在播放完新人相知相识的视频后,竟出现了一幅不雅图片,时间长达20余秒,不明真相的宾客开始窃窃私语。
新娘小张表示为此寝食难安:“我无数次憧憬过自己的婚礼,万万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照片上的人我们并不认识,但许多宾客第一反应以为是我的照片!”
“无论是现场布置还是剪辑视频,每一步我们都反复斟酌和精心制作,还加入了专属于我们的元素,这样的突发事件直接毁了我们的婚礼,我们的婚礼在600位宾客面前变成了一个笑话。”新郎小李表示。
气愤之下,小李和小张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犯了二人的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为由,请求判令婚庆公司和司仪公司在网络平台向二人公开赔礼道歉,并共同支付精神损害赔偿50000元。
婚庆公司辩称,婚礼现场出现的是一张“恶意弹窗”的网络广告图片,图片的出现并未影响婚礼的正常进行。其次,图片并非小李、小张的照片,不会影响宾客对二人的评价,更不构成对二人的精神损害。并且,图片的影响范围仅限于婚礼现场的亲友,以公开的形式道歉超出了事件本身的影响范围。况且负责播放视频的是司仪公司的员工,不应由婚庆公司承担责任。
司仪公司辩称,婚礼现场出现的图片为“恶意弹窗”,婚礼进程并未因此受到很大影响。依据两家公司的合作协议,DJ只负责播放音乐而不负责播放视频,且婚礼现场音乐操作台与视频播放点相隔二十至三十米,客观上无法由一人兼顾,只是因为婚礼当天人手不够,两家公司临时口头安排由DJ兼顾视频播放。DJ播放视频属于帮忙性质,亦是以婚庆公司的名义提供服务,不应由司仪公司承担责任。
法院:构成共同侵权
应道歉并支付12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庆公司和司仪公司之间分工不明、安排人员不当,导致婚礼现场出现不雅图片20余秒无人管理的结果,破坏了婚礼的庄重秩序和美好氛围。因共同过失导致小李、小张的人格尊严受到损害,构成共同侵权。且该事件难以避免给小李、小张带来了亲友的负面评价和回忆上的阴影,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故判决婚庆公司和司仪公司应各自以书面形式向小李、小张赔礼道歉,并共同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0元。
婚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后于二审阶段撤诉。一审判决生效后,两家公司均已主动赔礼道歉。
法官:婚礼仪式具有特殊性质
婚礼仪式聚集了新人几乎所有的社会关系,具有庄重性、专属性、纪念性、难以复制等特殊性质,承载着新人的重大情感价值和精神性利益。意外事件发生达20余秒,不仅破坏了婚礼仪式所承载的重要价值,还难以避免带来了现场亲友的负面评价和回忆上的遗憾,可以认定小李、小张的人格尊严因此受到损害,并产生了严重精神损害。
小李、小张有权要求两家公司赔礼道歉,但因侵权行为发生在不对公众开放的婚礼,只在婚礼现场的亲友中产生影响。其要求两家公司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公开发帖道歉的方式超出了事件影响,故而应当进行调整。由两家公司各自以书面形式向小李、小张赔礼道歉的方式,更能体现对各方权益的平衡。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